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今日在新址召开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31

2024年5月21日,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顺利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开启了县人民调解中心发展的新征程。

5月27日下午,“中心”在新址县综治中心一楼调解室召开搬迁后第一个工作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及全体专职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吴世城主持,他指出,“中心”已经圆满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各专调委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行业领域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缩短磨合期,使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吴世城强调,人民调解员是化解基层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调解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牢记自身使命。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怀热心、爱心、耐心、细心,认真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调解能力。要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不断积累调解经验,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法官工作室联系,增强在诉前化解阶段甄别虚假诉讼案件的能力,提升化解纠纷的工作能力。要严守职业规范,强化服务意识。严明工作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调解行为,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中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认真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科学部署各项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以新址启用为新的起点,努力在新的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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