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3-05-30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2023年5月25日下午,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通山县涉及交通类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大会,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中,县法院刑庭审判员曹建安法官宣读了5名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刑事裁定书。

据悉,此5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心存侥幸,目无法纪,仍然多次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县社矫局联合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防联动办案,通过马路上的公共视频拍摄图像与大数据库人脸识别对比之后,最终锁定了其违法事实。掌握违法事实后,县社矫局向县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经法院裁定,对此5名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联动办案中,针对不同程度无证驾驶情况,县社矫局向县公安局提请治安管理处罚4人、下警告1人。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建立长效常治的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工作机制,构建无驾驶资格社区矫正对象“查管育”工作格局,加大个别化矫正工作力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同时,纵向延伸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监管管理规定的情况,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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