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夜,上仇村委会调解室仍未熄灯,大路司法所、驻村第一书记刘祖源和村支书仇清泉正在为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做进一步的调解。
2022年1月15日,在叶氏木雕厂工作的工人仇贤宝在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因木雕厂地面物件杂乱,导致其右眼被锐物刺伤。老板叶某闻讯赶到迅速将仇贤宝送往县中医院治疗,随后转至武汉爱尔医院进一步治疗,最终因伤势过重导致右眼失明。治疗终结后经县人民医院法医鉴定所鉴定为伤残十级。
事情发生后,县司法局驻村第一书记刘祖源高度重视,随即联系大路司法所派员参与调解,并强调要把群众每一件小事解决好,要将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9月25日晚上8点,大路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轮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仇贤宝提出除了厂方垫付的医药费之外,还需另外赔偿其伤残补偿费、误工费等10万元。而厂方则认为,仇贤宝右眼失明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导致,厂方只愿承担一半责任。双方调解陷入僵局。司法所所长陈俊斌明确指出:仇贤宝在叶某工厂工作四年之久,此次右眼失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不存在责任划分,员工实行无过错责任。所以,仇贤宝不承担责任,并要求厂方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让其回去考虑好后再次组织调解。
10月10日晚上七点,司法所、上仇村委会仇清泉支书和驻村第一书记刘祖源一起,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第一次调解释法明理的基础,再加上全体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厂方叶老板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同意支付仇贤宝8万元补偿。
仇贤宝表示,虽然是因为木雕工作导致的失明,但他打算在后续养好伤后再回到叶氏木雕厂工作,因为长久的工作环境也对木雕厂产生了感情,厂长叶老板也打算改善场内的安全设施,尽力保障工人们的工作安全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