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司法局大路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2-04-13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国家安全责任意识和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在第八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3日上午,通山县司法局大路司法所以集中学习劳动和点检为契机,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活动。

活动上,大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个别谈心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状况。该所负责人陈俊斌同志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公民如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宣读了国家安全倡仪书,最后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在会后要加强《国家安全法》个人自学,掌握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三是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及时拨打“12339”电话举报。

通过学习,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而且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抵制破坏国家安全、煽动分裂国家的言行,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附件:
版权所有 :通山县司法局ICP备案序号:鄂ICP备09021331号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竹林路23号
电话 :0715-2064000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20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