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疏并举 化怨解忧
发布时间:2021-11-08

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在社会生活中常发生,这些生活中的小事,如处理不及时,不得当,会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若听之任之,让他们诉诸法律,走司法程序,往往耗费较多精力和社会资源。为了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通山县司法局大力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探索和实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之路,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夯实通山县平安稳定的根基。主要做法如下:

一、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通山县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26个,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个,乡(镇)人民调解调解中心1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预建成207个,规划三年建成,2021年已建成6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已建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乡村全覆盖的调解组织新格局。

在调解实践中,各乡镇注重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触角广的优势,以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实行矛盾纠纷周排查、月研判制度;以排查化解邻里、家庭、土地、山林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以及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的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积极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创新方式,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联动平台

(一)建立建强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县人民调解中心入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法官工作室、科技法庭。各调委会均有专职调解员坐班,法官工作室1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在岗。中心有专职调解员、法官、行业专家、律师等,为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提供专业知识和法律支撑。县人民调解中心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改造升级,截止至今,已经受理矛盾纠纷512起,调解成功456起,接受群众赠送致谢锦旗15面。

(二)建立乡镇人民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统一建设、合署办公。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有至少2名专职调解员,有4-6名兼职调解员。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多方联动的横向对接机制以及乡镇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稳控一体化运转。

(三)开展“三治两无”(自治、法治、德治,无讼、无访)和“3+X”工作。通过以德治为引领、法治为根本、自治为基础,无讼、无访为目标,实现着力构建以“一支书、一律师、一法官”为“3”、相关职能单位部门为“X”的“3+X”工作室。目前,“三治两无”及“3+X”平安创建工作模式已经在全县各村全面推广。

三、注重实效,提升调解队伍能力水平

聘请老党员、老村干部、老军人和驻村法律顾问、辅警等人士担任调解员。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和“一村一辅”调解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各乡镇司法所在每月召开的人民调解工作例会上,就典型矛盾纠纷类型、矛盾症结、处置办法及经验教训进行交流分析,探索应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

认真贯彻执行《咸宁市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管理办法》,大力宣传“成功有奖、分类奖补、一案一补、直补到人”等原则和政策,按季申报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确保奖补基金直接发放到人民调解员账户,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四、无缝衔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效率

乡镇、村的矛盾调解工作采取3+X工作模式,重点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伤害的矛盾纠纷。当村民、居民发生矛盾时,由当事人双方先找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以村支书为主导,根据当地的风情民俗,通过德治、自治、法治教育和引导,进行劝和,必要时寻求法院、司法局协助,积极介入,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法律宣传,形成一村一支书、一法官、一律师合力化解矛盾的工作模式。

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复杂矛盾纠纷则由乡镇综治办主任主导,实行3+X模式,除支书、法官、律师外,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林业、国土、公安、工商等)共同会商、协同化解矛盾,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也可申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则告知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程序,依法主张权利,实现诉调无缝对接。

县人民调解中心主要针对县城区域内具有普遍性、复杂性、专业性、地域性以及需要县直单位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以群众解忧“最多跑一地”为目标,以调解中心为“一站式”工作窗口,受理人民群众申请,县委、县政府指派,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转办的矛盾纠纷。

通过调解组织网络的不断完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和素质的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制度机制的不断创新,截止2021年10月,通山县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615件,调解成功1554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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