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统称《社区矫正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学习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6月29日,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法》培训考试活动,司法局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社区矫正机构全体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培训课上,县司法局副局长苏海就《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和施行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等方面作培训开班讲话。随后,县社矫局负责人程道裔对《社区矫正法》九章六十三条内容逐条讲解,并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前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系统生动的阐述。程道裔同志结合我县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对法律条文中的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透彻,深入浅出。培训结束后,全体参训人员参加了《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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