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司法局“五措施”加强防疫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
发布时间:2020-02-14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通山县司法局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1月26日就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对全县在矫的30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系统性排查,主动做好相关防工作全面掌握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的现状

一是与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通一次电话。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我县12个司法所在接到任务后都与自己辖区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通话,并向每名矫正对象宣传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尽量不外出,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出门必须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多通风。通过管控微信向司法所日报告疫情健康情况,如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告知社区或者村工作人员,并向司法所报告情况。

二是狠抓司法E通定位全覆盖,确保在矫人员“日定位”。社矫局安排专人,每天不定时通过司法E通平台对服刑人员进行自动“定位”记录,并每日在社矫微信工作群里面通报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司法E通使用异常情况,并督促各司法所进行核查整改,各司法所均已巡查整改到位

三是向全体社矫对象发一封信。取消疫情防控期间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虽然暂时取消了“两个八小时”制度,但是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家自主完成思想汇报相应的疫情防控学习容。

四是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停止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和居住地变更审批。对已请假外出暂无法返回的,可适当延长假期,外出期间按要求每日如实报告。通山县目前共有5名请假外出因疫情暂时无法返回通山的社矫对象,该5人均已由其所在司法所专人落实跟踪管控及每日报告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制度,未出现失联失控

五是严格落实社矫中心24小时值班制。防疫工作期间,社矫中心保证了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社矫中心的工作运转及消杀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通山县司法局在这特殊时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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